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實價登錄】「實價登錄2.0」明上路打房 完整揭露門牌銷售價格

張睿廷/新北即時報導

實價登錄2.0」明日上路,將增加6項新制,未來實價登錄將會完整揭露門牌、地目銷售價格,預售屋也必須再售出後30天內申報,紅單則不可轉讓,避免投資客炒房,違者將重罰。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未來資訊將更公開、透明,讓消費者作為買賣參考依據。

政府為打房所訂定的實價登陸2.0將於7月1日上路,新增制度包括包括「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紅單交易納管」、「委託代銷契約強制備查」以及「增訂查核權」等新措施,使不動產成交市場資訊更加透明與及時。

地政局表示,新北幅員遼闊,不動產個別條件差異大,為了更精確判斷空間位置,去年便已率先全國將實價登錄揭露的門牌號碼縮小到5號為區間,並註記單雙號,現在新制將完整揭露,對消費者來說將更有保障。

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長歐彥熙指出,以前預售屋都是一批賣完後30天才須申報,有些代銷就會向民眾說「已經賣7、8成了」、「這是最後一間」,或是口頭抬高成交價錢,而消費者2、3年後看到實價登錄才發現自己遭騙,但這次新制上路後,業者必須在30天內申報資料,將能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地政局提到,政府為了遏止炒房,現在將明文規定不可轉讓紅單,也不可以在紅單上附加「最後價格由開發商決定」這種不利於消費者的條款,若是違規,可處15至100萬元罰緩。

地政局補充,7月1日起,在新北市銷售的預售屋建案、不動產開發商或地主都應在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所使用的住宅買賣定型化契約向市府各地政事務所申報備查,若業者委託不動產代銷業銷售,代銷應另將委託銷售契約於30日內向地政局申報備查,讓民眾可立即上網查詢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業者使用契約若違反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處6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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