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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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買房退稅30萬元,事後竟然全被追回!換屋族重購退稅,5年內千萬別做這3件事

2022-10-21 11:32

小珍收到重購退稅30萬元要被追回的信函,這個消息重重打擊了她。為什麼只是遷出戶籍的小動作,居然就噴了30萬元?小珍不小心踩到什麼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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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換屋,看懂重購退稅:

身處高房價時代,想要一次買到理想的房屋並不容易,往往都是先求有再求好。如果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善用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但是要先搞懂相關條件,否則最後可能淪為空歡喜一場。

自用住宅承購退稅4要件:

一、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之自用住宅:申報時,以立契日為準;逾期申報,以申報日為準計算2年期間。

財政部在稅務入口網頁舉例說明:

甲出售(重購)A土地在2017年4月1日辦好產權登記,在2019年3月4日訂立買賣契約重購(出售)B地,如果甲在2019年4月2日前如期申報,就符合2年內的規定;如果甲在2019年4月3日以後才申報,不符合2年內的規定,不能辦理重購退稅。

二、新舊房產之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如果賣掉配偶名下房子後,另以本人名義買進新房子,就不能退稅。

三、新舊房地都須符合自用住宅規定。

四、舊房產出售前一年度及新購房地不能有出租或營業情況。

資料來源:R姊財富方舟
資料來源:作者提供

重購退稅的新制與舊制差別:

一、重購退稅舊制:2016年以前購買的房地產,適用舊制。

[重購退稅]購屋五年內再行移轉 重購退稅金額須退還

陳姿穎/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果有換屋需求,無論是先售後購或是先購後售,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兩者移轉登記的時間差距在二年以內,且符合自住規定者,就可以申請重購退稅或抵稅的優惠。不過重購新房地在重購後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國稅局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國稅局官員表示,自住房地的認定,是以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在該出售及重購的房屋辦妥戶籍登記並居住,且房屋均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情形。不過如果重購新房地,在購買後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賣出時,要將原扣抵稅額歸還。

換屋重購退稅 留意三條件

2020-04-07 00: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換屋族善用「重購退稅」優惠,可為自己省下一筆稅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提醒,適用重購退稅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買屋、賣屋時間差距在兩年內,且房屋必須符合自住要件才可申請;此外也要留意,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舊制之間的重購退稅規定也大不相同。



為減輕民眾換屋自住負擔,所得稅法有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地,另購買房屋自住,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其出售自住房地所得所需繳納的所得稅,可在購買自住房地完成移轉日起五年內,申請退稅。

房地合一 個人所得稅制重購退稅或扣抵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20-04-06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的自住房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其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所得稅,可於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原繳納稅額計算退還。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新制重購自住房地退稅規定,如個人先購買自住房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出售其他自住房地,在依規定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時,得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計算扣抵稅額,在不超過應納稅額之限額內減除;也就是「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都可以申請退稅或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