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買賣違規使用,小心加倍奉還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基於農業政策對農地使用的保護,所以農地有許多稅賦上的優惠,例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遺產及贈與稅以及房地合一稅,有的免稅,或是不課徵等種種優惠,讓農民們免除稅賦負擔,努力耕作,讓靠天吃飯的農民們得到更好的保障。
免除了相關稅賦成本,農地的取得會比週遭非農地的成本更低。但是,一定要農地農用,否則原來免除的稅賦 ,小心被要求加倍奉還!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小劉看準了市區外圍一筆農地,開價只有附近非農地價格的1/5。他觀察附近停車困難,如果買下來做停車場,獲利可觀,心動不已。經查該筆農地只賣3000萬元,但是不課徵的土地增值稅高達近1000萬元。小劉心想即使違規使用,改天獲利了結,農地要賣時再回復原狀就好,屆時,神不知,鬼不覺,一樣可以不用繳納這筆土地增值稅。
殊不知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前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小劉如果買了這筆農地違規使用後,未來持有期間的地價稅,出售時增值稅、房地合一稅都會接踵而來,而且是加倍奉還,一毛都少不了。以土地增值稅而言,是以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也就是前任或是前前任地主的土地增值稅,必須由出賣人一併繳納,才能辦理過戶給買方。
小劉聽了我們的建議,馬上收起眼角的笑容,嚴肅的說:「那就不考慮了。」置產規劃,一定要合法,土地的稅賦動輒百萬、千萬,小心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定要了解隱藏的稅賦,別讓便宜的價格衝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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