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訊中心公布,2015年度至2021年度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表,至今年上半年全國擁有「非自住」人數超過50萬人,但是財政部強調,個人持有3戶以上的人數及比率有逐年下降、囤房情況已經改善。

財政部指出,2014年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到3.6%,並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視所有權人持屋成本定差別稅率,以適度調高非自住成本。

另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地方政府亦得於房屋稅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徵收率。現行稅制已有囤房稅機制,供各地方政府彈性運用。

財政部說明,所公布的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表,係就各該年度房屋稅籍主檔(含應稅及免稅)資料,排除地下室,例如防空避難室、停車空間、機器房、騎樓、屋突、頂樓棚架,以及冷氣機、升降機、地下油槽、充氣膜造等構造,再排除共有房屋,也就是即保留1人完全持有之房屋,且全部面積供非自住住家用者,統計個人按全國歸戶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情形。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隨著歷年房屋稅稅籍總件數呈自然成長趨勢,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之總人數亦有所增加,其中持有3戶以上的人數均逐年減少,持有1戶或2戶人數自然逐年增加,從而持有多戶該類房屋者逐年減少情形分析,顯見囤房情形已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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