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房東怎麼催租金卻都收不到,就可以寄發存證信函



被肉搜起底的王姓母女惡行多多,現在又被爆出積欠房東房租,讓房東好無奈,律師也提出反擊辦法,來對付這些不付租金又趕不走的房客。

王姓母女檔不僅在外面大膽吃霸王餐、還闖入他人婚禮白吃白喝種種惡行遭到網友肉搜起底,媒體還起底,該母女檔甚至還霸占租屋處,不付租金已達2個月,雖被房東斷水斷電1個月,仍不肯搬走,房東目前不願意多回應,只希望母女檔快快搬走、事情結束就好。

不論房客是無力負擔租金或是蓄意不付,律師劉時宇在法律白話文小學堂中就撰文指出,房東怎麼催租金卻都收不到的情況下,就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第1次寄發存證信函時可催告要求房客限期(5~7日)給付租金,若還是不繳,就再寄第2次存證信函,向房客告知終止租約。

而當存證信函都已寄出後,房客仍不理睬,劉時宇提醒,最後還是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房客搬走,勝訴後就可以走強制執行程序,利用公權力的力量把惡房客趕走。

至於房東想透過斷水斷電趕走惡房客這樣的作法,劉時宇指出這有一定風險,原因就在於未繳房租為民事糾紛,但因租賃契約關係,房客依法仍有權利居住,房東若自行斷水斷電或是換門鎖,恐會吃上刑法上的妨害自由罪或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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