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雖成本低且有稅賦優惠,但若沒合法使用,後續稅賦更重。示意圖(記者花孟璟攝)
基於農業政策對農地使用的保護,農地有許多稅賦上的優惠,例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遺產及贈與稅以及房地合一稅,有的免稅或是不課徵,也些人因此看好農地稅稅賦優勢,加上持有成本低,想趁機投資撈一筆。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日前有名客戶看上一筆市區外圍農地,開價只要附近非農地的5分之1價格,由於周邊停車困難,他想買下來當作同車場使用,且經查發現,該筆農地只賣3000萬,但不課徵的土地增值稅高達近1000萬,就算違規使用,日後想獲利了結,只要在要賣時恢復原狀就好。
鄭文在表示,根據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前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如果該名客戶買了這筆農地違規使用,未來持有期間的地價稅,出售時增值稅、房地合一稅都會接踵而來,而且是加倍奉還,一毛都少不了。
以土地增值稅而言,是以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也就是前任或是前前任地主的土地增值稅,必須由出賣人一併繳納,才能辦理過戶給買方。
客戶聽了分析後決定不考慮買了,鄭文在提醒,置產規劃一定要合法,土地的動輒百萬、千萬,一定要了解隱藏的稅賦,別讓便宜的價格衝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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