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增氣減煤」的擴建燃氣機組案,已在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會卡關15個月,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昨(22)日連袂表態「不等了」。經濟部與台電昨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經濟部長王美花宣布,營建署認定台中電廠案無須送審都審會,得以用特種建築物許可興建,拚2025、2026年上線。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政院受理經濟部申請台電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工程特種建築物許可,依法交由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完竣,釐清本案無須進行都審作業,函報政院核准,政院已在昨日核發台中電廠「特照」。
王美花在線上記者會上表示,台中都審會已從單純的都市景觀設計發散環評議題,因此經濟部與台電向營建署請教,確定台中市府未完成法定程序處理就要求中火須進都審審查,已經超過法律授權,認定中火無須都審。行政院昨日已核准中火特種建築物許可,台電將與得標廠商簽約及興建工程,並希望在2025年讓中火第一部燃氣機組上線。
王美花說,台灣用電量持續創高,台中市去年總用電量也高達330億度,比中火發電量279億度還要多;她強調,經濟部與中市府有部分意見不同,是「同中存異」。由於台中市府要求先拆機組將造成近3%供電缺口,產生供電不確定性,因此經濟部無法同意。
王美花承諾,中火第一部燃氣機組2025年上線後,2026年就會將中火兩部燃煤機組及一根煙囪拆除,展現減煤的具體承諾。
據《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中火要符合特種建築物申請條件須為「涉及國家機密」、「因用途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因構造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等五類建築條件之一。台電及營建署均表示,中火是因「用途特殊」、「構造特殊」兩項建築條件才得以申請許可。
營建署官員表示,中火申請特種建築許可並非特例,舉凡林口電廠、大林電廠等電廠或重大建設,都依據《建築法》第98條申請特照。中火案申請特照過程中,由於台中市政府要求必須完成都審程序後,行政院才能核發特照,台電因此請營建署釐清。
營建署檢視相關法規,中火雖位於「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港埠專用區」範圍內,但中市府未依法定程序納入細部計畫書,僅透過「簽奉市長核准」方式,要求中火新建燃氣機組須進行都審,與法不合,因而認定此案無須進行都審作業。
【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經濟部宣布台中電廠得採特殊建照方式儘速興建燃氣機組,台中市政府昨(22)日晚間回應,中火違法擴建攸關重大,民眾也不能認同,因為茲事體大,市府須站在市民的角度設想,詳細情形將於今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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