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政策焦點】7/1起上路 民生、防疫、房市新制必看


7月1日起有多項與民生、防疫相關新制實施,包括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津貼合併發給,可達80%薪資替代率;有薪產檢假由五天增加為七天;育嬰留停期間可少於六個月;孕婦免費產檢補助次數從10次調高為14次。此外,「檸檬車條款」增訂屢修不復條款,可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

在育嬰留職停薪方面,凡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可享有20%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如此薪資替代率從原本60%增至80%。

至於有薪產檢假由五天增加為七天,雇主增加的經費由政府補貼,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

同時,也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彈性,未來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可以提出「少於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但每次仍不得低於30日,且少於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二次為限。

有「檸檬車條款」之稱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7月1日生效,增訂「屢修不復條款」,未來消費者購買新車,在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低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內,經四次送修無法回復正常狀態,將可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這次新增交車後至少180天或里程數至少1.2萬公里內,一旦發生重大瑕疵,包括行駛時突然起火、暴衝、煞車失靈、熄火故障、引擎溫度升高到極限,及其他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之虞,車主也能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另車主因車輛有瑕疵而超過30天無法用車,同樣能換新或解約。

同時7月起開放新冠公費疫苗施打至第7、8類對象,且可自選廠牌;第7類包含各類批發市場或屠宰市場第一線工作人員、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高鐵、台鐵、油氣水電、通訊基礎設施人員)、媒體第一線工作人員、全國第一線郵務處理人員等約50萬人。

此外,經濟部預定7月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規則,將釋放放10年15GW的裝置容量開發。

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2026年至2031年6年將釋出9GW,第二階段2032年至2035年釋出6GW,區塊開發首個選商遴選時程訂在2022年第二季進行。

7月1日新制

房地合一、實價登錄2.0來了

7月1日房地產將有兩大新制上路,一是房地合一2.0,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等,不管是法人或個人短期交易皆課35%以上重稅,持有兩年內出售課45%,超過兩年、未逾五年出售課35%。而實價登錄2.0則新增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交易前備查與交易後即時登錄、紅單交易納管等新制。

房地合一2.0適用標的擴大至2016年後取得房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及未上市櫃公司過半數價值為境內不動產五成以上股權交易,凡今年7月以後交易都適用。稅率方面,企業及個人持有不動產二年內出售皆適用45%所得稅率、二~五年內35%;法人五年以上出售皆為20%,個人五~十年皆20%,十年以上為15%。若自住滿六年則適用自住減免優惠,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適用10%稅率。

惟法人有五種、個人有八種非自願售屋豁免條款,可享優惠稅率。法人包含銀行依法四年內需處分不動產、房屋遭越界建築、欠債或欠稅遭強制執行、共同持有房屋未經同意遭變賣、出售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分回房地五種情況,不論年限一律適用20%稅率。

個人除原本六種豁免外,新增兩種情況,繼承不動產與債務條款,若個人同時繼承房地與不動產擔保債務時,無力償還該筆債務時可變賣房地還債,還有出售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分回房地也可除外。

此外,實價登錄2.0五大變革包括一、地號、門牌完整揭露,並溯及揭露已提供查詢300多萬筆成交資訊。二、預售屋銷售前備查、成交後即時申報,並在簽署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完成。三、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四、紅單交易納管。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如預約單)並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買受人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第三人。五、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應在銷售前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