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英國買房實務

英國公投脫歐後,英鎊大貶,一英鎊相對新台幣的匯率,不僅不如高點時近70元,更一度從2016年中的50元左右,下探至38元以下,如今一英鎊約可兌41元新台幣,對台灣人來說,現在換英鎊到英國置產,等於成本比2年前降了兩成。成本下降,不代表一定獲利,買房投資除了應知道市況及趨勢,也必須先了解房價以外的支出,以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

在英國買房有永久產權(freehould)及租賃產權(leasehold)兩種,前者擁有土地所有權,而租賃產權則僅有房屋所有權,土地是向地主租用,僅有使用權,每年再繳付一定金額的租金。

產權分成兩種 注意契約租金
租賃產權雖然在台灣並不常見,但根據英國社區及地方政府部(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估算,2016年英國約有租賃住宅420萬戶,其中公寓(flat)與獨立房屋(house)分別占68%及32%。大部分公寓均屬租賃性質,不過,租期最長達999年,且擁有公寓2年後,即隨時能夠續約,實務上幾乎視為擁有所有權,必須要注意的是,每年要繳一定租金,且偶而傳出有契約不合理,以致數十年後,租金太高情況。

契約的簽訂是最主要的購屋依據,因此,買賣雙方一般均必須委任律師辦理相關事務。倫敦Setfords Solicitors事務所不動產顧問Mark Waterfield律師說明實務上的買房步驟,以及應該注意的事項時指出,契約經律師審閱,一般不會出現太離譜狀況,但投資人也不能輕忽,應慎選可以信賴的律師及事務所。

購屋契約簽訂 慎選優良律師
他指出,買屋通常可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是交易的前後階段,在交易前階段,買賣雙方均會委任律師協商,由賣方律師草擬買賣契約後交由買方律師審酌,協調出雙方認同的合約,在此階段,買方並尋找適當的融資管道,當雙方律師達成協議,並調查完成房屋的環境、使用狀況及產權等相關事項後,即可由雙方律師確認移轉時間、方式等,一般透過電話同意簽約日期,再交換契約。

房價以外費用 以印花稅最多
為了確保交易順利,買方應先將雙方同意的首期購屋款匯入買方律師的客戶帳戶(通常低於10%),再保留在賣方律師的客戶帳戶中,一旦完成簽約,交易後,賣方律師收到包括貸款在內的所有購屋金額,就會與買方律師確認,告知代理商將鑰匙交給買方。

Mark Waterfield表示,外國人委託律師購屋時,要有護照及水電單等居住地證明,而在交易完成後的所有人登記中,所需證件還包括移轉、印花稅繳交及貸款文件等。買家必須支付的除了房價外,還有律師費、調查費、土地印花稅及登記費等,其中又以印花稅最多。

房價穩定上揚 購屋風險不高
倫敦是國際大都市,海外購屋人多,除了投資以外,因為房價穩定上揚,台灣也有留學生家庭進入市場,Mark Waterfield認為,不管投資或自住,依過去的倫敦房價趨勢,現在入市的購屋風險應該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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