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住戶爭日照權 安坑輕軌暫不影響

聯合報記者施鴻基/新北報導 2020-10-18 10:13

新北市新店林姓住戶主張日照權受安坑輕軌工程影響,向內政部訴願不成改提行政訴訟,今年3月在高等行政法院勝訴。新北市捷運局表示,法官僅撤銷訴願決定,退回行政院訴願程序,並未撤銷配合安坑輕軌都市計畫,且興建初期曾模擬確認不會造成永久日照陰影,目前未影響輕軌建設。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的日照權規定,新建或增建建物高度超過21公尺,就要評估建物造成的日照陰影是否影響鄰近住宅或店家,必須確保冬至日至少有1小時日照時間。

新北市新店林姓住戶主張日照權受安坑輕軌工程影響,向內政部訴願不成改提行政訴訟。(聯合資料照)

新北市府興建安坑輕軌,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配合,林姓住戶聲稱安坑輕軌道路導致她住的社區在冬至日有超過5.9公尺陰影,影響日照權,她提訴願被裁定不受理,改提行政訴訟爭取權益。新北市府則以參加人名義到場。

林姓住戶表示,依環說書冬至日正午日照公式計算,安坑輕軌K8到K9站間北側南面冬至日無法有1小時以上日照,冬至正午還有5.922公尺日照陰影,鄰近還有距路線更近社區,所受影響更嚴重。

內政部認為,新店都市計畫變更案符合法律程序。林姓住戶提出日照權受影響的數據未經實際測量計算,且住處日照、採光因季節、日照方位而有差異,並非全天受影響。

行政法官認為,林姓住戶主張都市計畫變更後,日照權受影響,屬於具體、實際且立即損害,都計變更核定和日照權受影響有因果關聯,裁定撤銷訴願不受理的決定。

新北市捷運局則表示,林姓住戶並非都計變更範圍內的所有權人,所以當初行政院認定她不是利害關係人,裁定不受理訴願。訴訟期間逢大法官釋字774號發布,法官未審實體內容即撤銷訴願決定,但未裁定撤銷已核定的都市計畫效力,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安坑輕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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