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不少因違建造成火災逃生不及的慘痛教訓,雙北政府開始強硬拆違建,究竟哪些算是違建?哪些需要立即拆除? 賣厝阿明整理了以下圖表解析。
●新違建:84年以後建造「即報即拆」
1.頂樓加蓋
2.夾層屋(二次加蓋,樓層高不足210cm)
3.陽台外推/加裝鐵窗
●舊有違建:52年以前建造
●既存違建:53~83年建造
這2者雖屬緩拆範圍,但有危害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者,將會優先拆除。
此外也要注意,違建被拆除後若自行重建,將依《建築法》第95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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