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

11月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但對於房東、房客最相關的簽約事宜,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第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第二, 房東在簽約時應說明租賃期間房東負責修繕的項目及範圍。 若...

【專家觀點】實登2.0還不夠 成屋申報應比照預售「簽約後」

更新時間: 2021/08/07 12:00

專家認為實登2.0有必要加速升級為3.0。資料照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7月1日實登2.0終於正式上路,但有專家認為這還不夠,因為自從2012年實登1.0上路至今將近10年,進化版的實登2.0才正式上路,速度還是很慢,而且目前實登2.0仍有不少缺失,包含:房東自行租屋的租金放任而未能申報,導致租金行情仍然不透明、成屋實登申報的時間點太慢,應該提前到簽約之後、預售屋事先備查的資訊未涵蓋開價,出現開價和成交價之間落差很大的情況、歸類不夠分明,如店面和住家混淆登錄等情況。

實價登錄2.0上路,但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其實還有精進空間。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表示,2012年8月1日為實價登錄1.0上路,到今年7月1日進化到實價登錄2.0,可說是近十年磨一劍,這樣的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速度是很慢的,希望接下來實價登錄3.0應該要加速度推動。

張欣民指出,7月1日實登2.0正式上路,不少民眾急著「開箱」,見證歷史性的一刻,但他認為,實登2.0仍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包含:第一、房東自行租屋的租金也要申報,目前房屋租金的行情仍然不透明,而且只有透過房仲出租的物件需要申報實價,房東自行出租的物件幾乎是放任狀態。

第二、成屋實登申報的時間點應該提前到簽約之後,目前成屋的交易是在買賣移轉登記時,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而預售屋的實登規定在簽約後30日內申報,因此希望成屋的買賣也應該提前至簽約之後,就進行申報。

第三、預售屋事先備查的資訊也應該要涵蓋開價,官方規定,預售屋在銷售之前應事先備查,讓資訊更加透明。不過其中還有美中不足之處,就是只要求備查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戶數、定型化契約等,唯獨少了開價的價格,建議未來若推出實登3.0,應請業者補上,如此不二價的銷售自然可以順利推動,較不會出現開價和成交價落差很大的亂象。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建議,目前實登2.0其實還存在不足之處,如歸類不夠分明,住宅、店面的實登有混淆登錄的情況,或物件其實是辦公室,但登記為住家,這部分仍需補強。(林佩萱/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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